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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化企忧 跑出解纷“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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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01-04 10:46:00 打印 字号: | |

“之前我们怎么都联系不上被告,他也不还钱,我们申请了诉讼保全,没想到他真能这么快还钱,诉讼保全真的太有用了!”

浙江湖州某科技公司员工周某前来提交撤诉申请时满心喜悦地说。


一、案件回顾

原告系浙江湖州某科技公司,被告为自然人金某。2020年8月2日,被告与某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签订《个人借款合同》;被告与湖南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委托担保合同》,由湖南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被告向某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某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2日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全额向被告发放贷款人民币4500.0元。2020年9月28日,被告未按照贷款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偿还借款本息,湖南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被告向某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偿还借款。2023年7月6日,湖南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原告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湖南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将其对被告享有的债权转让给原告,并向被告发送了债权转让通知,原告依法取得对被告的追偿权。

在诉前调解阶段,原告公司向本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承办法官冷北宁在收到原告的保全申请及担保材料后第一时间开展材料审核,作出准许财产保全的裁定,并立刻通知执行保全实施部门,联合推进保全进程。为尽快实现保全目的,保证案件向实质性化解推进,保全部门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及时完成对被告金某银行、支付宝、微信账户的查询和资产冻结。失联的金某知悉其名下财产被冻结后,终于主动现身,电话联系冷法官,希望法院尽快解除对其的财产保全措施。法官耐心地向被告解释了财产保全的相关规定,同时也对被告讲明拖欠款项面临的法律风险,经过冷法官的释法明理之后,被告主动向原告支付了欠款。


二、法官说法

财产保全不仅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权利,更是法院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善于运用诉讼保全不仅能确保判决的执行、防止财产流失,还能促进诉讼和解,维护诉讼秩序和司法权威。

1.什么是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前或者诉讼过程中,为保证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保护措施。

2.哪些案件适用财产保全?

涉及财产给付的案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有财产争议的离婚纠纷、借款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

3.在什么阶段可以提出财产保全?

诉前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法院、被申请人住所地法院或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诉中保全: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判决生效之前,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造成其他损失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法院依职权,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4.申请财产保全要准备哪些材料?

(1)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2.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2)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3)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

 
责任编辑:广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