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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车开进村社里,审案普法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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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广汉法院  发布时间:2024-08-08 10:31:47 打印 字号: | |

“没想到法院审判还能这样开庭!”

一位在南丰镇农贸市场买菜的老大爷说道

8月7日,一场特殊的庭审在南丰镇农贸市场开庭。这次巡回法庭不同于以前,庭审现场既不是基层法庭、也不是露天式广场,而是一台大大的车——巡回审判车,现场的民众们称赞说道这样的巡回审判方式很接地气,让他们在家门口就能感受到法律的权威。

这次巡回审判,审理的是当地发生的一起容留卖淫案。经过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某于2024年6月28日,在广汉市南丰镇建新社区一组经营的无名茶馆内容留妇女江某某、周某某从事卖淫活动时,被民警现场挡获。

虽然巡回审判车的设备、设施不如法院法庭内的健全完善,但就在这“小小”的空间里,法官、检察官、书记员、被告人和法警依然保持着法庭上的庄严肃穆,严格遵守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宣判的刑事诉讼程序,最终一声法槌敲下,广汉法院以被告人王某某犯容留卖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在宣判后,法官耐心的对被告人说道,“希望你吸取这次教训,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法律法规,不要再犯这样的错误。”

这样“看得见、听得着”的巡回审判

吸引了在场的民众的关注

本案法官通过开庭巡回审判

使得现场的参加“旁听”的群众

受到一次具体而生动的法治教育

实现公平正义随时随地看得见

充分发挥了以案普法的功能

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真正做到了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

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广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