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不是儿戏,而是两个家庭的结合,近年来,随着人们物质生活的不断丰富,与之相反的是日益提升的离婚率。近日,广汉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承办法官林江巧做调解工作,把人性化调解理念贯穿始终,不仅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圆满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同和称赞。
PART 01.案情简介
原告向某与被告李某经人介绍相识,于2018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对双胞胎,现均在上幼儿园。由于婚前缺乏充分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虽生育有两子,但双方经常因为家庭琐事争吵,甚至大打出手。原告于2023年7月向本院起诉要求离婚之后,本院于2023年9月做出不予离婚的判决;原告于2024年4月再次向本院起诉要求离婚,孩子归原告抚养,并依法分割共同财产。
PART 02.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林江第一时间和双方当事人进行联系,耐心了解双方的真实想法。考虑到一段婚姻的来之不易,调解中,承办法官首先着力促成和好,但由于原、被告双方均表示其感情确已破裂,和好无望,同意解除婚姻,只是在孩子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上存在分歧。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为避免矛盾激化,承办法官林江通过“背对背调解”的方式分别了解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及财产问题的意愿,并针对矛盾焦点,耐心引导双方当事人正确处理婚姻自由与家庭稳定的关系,将离婚对未成年子女的影响降到最低。经过耐心调解,双方情绪逐渐缓和,诉求逐步靠拢,最终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孩子今后的教育费用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调解书解除了婚姻关系。调解成功后,为进一步维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林法官及时告知当事人,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支付抚养费、配合行使探望权等义务,努力做到离婚不失位、孩子不缺爱,用心用情维护好孩子的合法权益。
PART 03.法官寄语
婚姻是因爱相聚,走到散场虽有遗憾,但无论结果如何,双方仍然是孩子最爱的父母。广汉市人民法院在办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时,始终坚持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抓手,用代入式的调解、过来人的经验去引导当事人冷静、真实地看待自己的婚姻关系,对发生婚姻危机的家庭尽力进行挽救修补,对因感情破裂无法修复的及时进行调解或判决,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帮助双方及子女重新建立平稳的生活秩序,维护家庭和美、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