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雒城人民法庭:巡回法庭再进村,让群众身边的案例成为生动的法治“宣传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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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广汉法院  发布时间:2024-06-17 09:37:10 打印 字号: | |

“广汉市人民法院雒城人民法庭巡回法庭现在开庭!”

随着法槌的敲响,雒城法庭年内的第二场巡回审判再次开启,这次他们来到了被告所在地,巡回审理一件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保险人追偿权纠纷的案件,让当地群众对无证驾驶带来的危险,有了进一步的认知,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意识。

2020年,被告李某某无证驾驶车小型轿车掉头时在广汉市保定路延伸段“湿地公园”与受害人何某驾驶上面搭乘的曾某的无牌轻便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车辆受损、何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李某某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何某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曾某无责任。

2023年,受害人何某将李某某、车主及阳光财产保险公司德阳中心支公司向本院提起了诉讼,请求李某某、车主及保险公司支付其交强险保险赔偿款120000元。本院作出生效判决后,保险公司向受害人支付了赔偿款120000元。

2024年,保险公司将李某某、车主向本院提起诉讼,追偿李某某、车主已赔偿受害人何某支付的交强保险赔偿款120000元。

为更好的实现“以案释法”,强化民事审判的教育意义,让老百姓能够更好的了解法律法规,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6月13日下午,雒城法庭将庭审搬进了乡村,走进群众,在村委会对保险人追偿权纠纷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法庭设在村委会的办公楼内,用现成的桌子摆上审判席和原、被告桌签,背景挂上国徽和法庭横幅,简单却不失庄严。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围绕车子受损部位、赔偿受害人款项等展开激烈的辩论,庭审现场秩序井然。

庭审中,法官分析到,如果本案生硬的按照赔偿金额进行“照单”判决的话,无法一次性解决纠纷,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了法庭调解。

调解阶段,法官将被告情况及一次性解决矛盾纠纷的利弊,结合情理法的三个方面向原告保险公司进行了释明。在原告方作出部分让步后,被告也开始对保险公司的工作表示理解。

最终,经承办法官的调解,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了对赔偿金额并分期履行的调解协议,本起矛盾纠纷得以一次性解决。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当场向被告释法明理,详细讲解了,无证驾驶的危险性,让被告认识到遵纪守法的重要性,也让在场旁听群众认识到承担民事责任不是目的,而不触犯法律才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最好武器。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作为百姓“家门口”的雒城法庭,将持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走进社区、村居、百姓家中,通过下沉审判力量,激活基层社会治理“神经末梢”,以更专业、更优质的司法服务,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中,让发生在身边的生动案例成为法治教育,最好的宣传册。

 
责任编辑:广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