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申请人吴某与被执行人蒋某系同一小区居民,某一天凌晨,二人各自在小区外同一家烧烤店就餐,双方因琐事发生口角,被执行人蒋某在处于醉酒状态中打了吴某几耳光,导致吴某受伤。吴某就受伤后产生的医药费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依法判决蒋某赔偿吴某医疗费2000余元。蒋某未履行判决义务,吴某遂向本院申请执行。
执行现场
双方情绪对立严重,剑拔弩张,被执行人一度表示“我宁愿被拘留、被判刑也绝不给他一分钱”。
执行和解
经过进一步与双方沟通,执行法官了解到,申请人吴某与被执行人蒋某曾经是关系密切的朋友关系,在日常生活交往中因小事产生了隔阂,但并无实质性矛盾。于是,执行法官给被执行人释理明法的同时,尽力给双方当事人做开解工作。最后,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当场将赔偿款交给了申请人,并赔礼道歉,申请人吴某也表示谅解被执行人蒋某,一起矛盾纠纷得以高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