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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引纠纷 法官巧调化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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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广汉法院  发布时间:2024-06-03 10:04:15 打印 字号: | |

近日,广汉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经法官释法明理、耐心调解,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和平解决,既有效避免了矛盾激化,又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01案情简介

原告王某与被告张某某于2015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了一子张小某,2023年6月双方在本院调解离婚,离婚时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包括房产、车辆、存款等未做处理。2023年7月,原告王某诉至本院,请求法院依法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02调解过程

承办法官冷北宁在拿到卷宗后,通过阅卷及开庭审理,了解了案情,并本着一心为当事人着想、着力积极解决问题的心态,在庭前、庭后多次从法理、情感等方面向双方释法说理。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冷法官对案件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言辞激烈,情绪激动,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为了打破僵局,冷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单独劝导,融合法理情理,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希望双方念及昔日情分和孩子今后的学习教育理性处理财产纠纷。在冷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同意各退一步,并达成调解协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归被告张某某所有,登记在各自名下的车辆归各自所有 ,被告张某某在固定期限之前支付原告王某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款二十多万元。至此,这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03典型意义

近年来,面对婚姻家庭纠纷逐渐增多和日趋复杂的形势,为满足婚姻家庭矛盾多元化解的需求,广汉市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贯彻“能调则调,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探索多元化解矛盾机制,本着自愿、公平、居中、合法的原则,立足于彻底化解矛盾,综合运用多种调解方式和手段,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努力实现这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彰显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决心和用心。

 

责任编辑:广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