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基层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实质性化解村民内部矛盾,推动基层诉源治理纵深发展
近日,广汉法院连山人民法庭协同,连山镇锦花村村委会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2023年1月,被告郭某驾驶临工重特牌装载机(该车系被告钱某所有)与驾驶电动二轮车的原告黄某相撞,造成车损、黄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被告郭某承担主要责任。关于事故损害赔偿,双方当事人多次协商无果,诉至我院。
因本案所涉金额较大,且被告未投保交强险及商业险,为防止矛盾激化,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权益,促进村邻和谐,案件承办法官积极与村委会联系,联合村委会工作人员一同开展调解工作。调解之初,双方矛盾尖锐,调解几度陷入僵局。待双方情绪稳定后,村委会工作人员以乡里亲情为抓手开导双方,消除赔偿数额分歧;承办法官从法律规定、释法答疑上解决双方对法律的认知问题。在法官及村委会的多方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郭某赔付5万元、被告钱某赔付18万元。至此,一件矛盾激烈的案件,在法官与村委会的共同努力下得以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此案只是广汉法院诉源治理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广汉法院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持续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借助基层调解组织、当地村委会及社会第三方力量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引导群众“以和为贵”,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助推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