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人某管理咨询公司来电反映与被执行人缪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本院调解,调解书载明缪某某应在2023年9月20日前归还申请人借款本金及利息总计1.2万余元,被执行人缪某某拒不履行。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随即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将其拘传到法院。
面对法院的拘传,被执行人缪某某仍抱着一丝侥幸心理,始终说自己没有履行能力。随即,执行法官向缪某某出示搜查令,经搜查,缪某某微信收入及支出金额显示其完全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其行为极其恶劣,法官作出对缪某某拘留15日的处罚并决定对其罚款。
面对拘留决定书,缪某某才明白强制执行不是儿戏,老赖也无法躲避法律的制裁,他说:“我马上履行,我接受法院对我的处罚。”缪某某将执行案款转入法院并缴纳了罚款,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这是广汉法院“执行110”实质化运行的一个缩影,接下来,广汉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充分利用“执行110”平台,让当事人与执行法官之间的沟通更顺畅,对躲避执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予以精准打击,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