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邹某因拖欠黄某、肖某劳务费用
被告上法庭
诉讼中双方达成调解
后邹某未及时支付相关款项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
执行干警了解到邹某计划赶赴新疆,遂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拘传其到院说明财产情况。起初邹某辩称自己确实没有财产,但通过查询邹某的微信与银行卡的流水信息,显示存在大额流水。针对邹某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消极对抗,情节恶劣,法官依法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冰冷的手铐给邹某带来了强烈威慑,邹某马上声明自己愿意借钱履行义务。半小时后,邹某向亲友借款履行了自己的支付义务,并取得了申请人的谅解。
本次执行是一起典型的综合使用强制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涉农民工报酬执行案件。执行中,法官综合使用了问询、限高、搜查、强制报告财产、司法拘留、罚款等多项强制措施,使得案件顺利执结,取得了良好的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保障了劳动者权益落地。在今后的执行工作中,广汉法院仍将巧用执行强制措施,着力保障胜诉者权益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