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钱支付给她
你们拘留我我也拿不出钱来!”
这一幕发生在广汉法院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原系夫妻,二人离婚后分割财产时达成协议,一项内容为女方杨某协助男方张某将双方共有的房产、车位及汽车过户给张某,张某支付给杨某补偿款20000元。之后张某未履行支付义务,杨某申请执行。首次执行过程中,经法院介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张某当场支付5000元,后续15000元于2024年1月1日付清。后张某以杨某未迁移户口为由拒不履行剩余的支付义务,杨某要求法院恢复执行。
针对案件情况,执行法官通知张某到院。张某到法院后,法官要求张某立即支付补偿款或者将汽车交给法院处置,张某态度坚决,拒不履行支付义务,也不同意将车辆交至法院。法官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遂发生了上面的一幕。
法官当场宣读拘留决定书并要带走张某时,张某切身感受到了法院强制执行的压力,意识到自己拒不履行马上就要被拘留,即将丧失人身自由的恐惧迫使张某立即转变态度,承诺马上借钱以支付申请人的剩余案款。几分钟后,被执行人将款项凑齐,足额支付给张某,案件当场执行完毕。
女性的权益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婚姻家事纠纷中,女性往往处于弱势地位
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法院负有依靠强制力维护女性合法权益实现的责任
在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实施工作
保证女性权益不受非法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