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当场支付!情法并用解决抚养费纠纷
分享到:
作者:广汉法院  发布时间:2024-02-29 10:28:33 打印 字号: | |

夫妻离婚一别两宽

子女抚养费问题是双方最后的牵绊


近日,广汉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既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司法保障。


案情简介


原告法定代理人龙某与被告钟某系自由恋爱并结婚,婚后双方于2006年1月生育一子取名钟小某,后因感情不合,于2012年5月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被告每月支付给原告所需的生活费400元,直到原告年满20周岁时止,原告今后所需的教育费、医疗费和保险费由被告和原告法定代理人各承担一半,直到原告年满20周岁。但是被告仅支付了2012年5月至2013年4月的生活费,其余费用至今未支付,为此双方发生纠纷,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钟小某诉至法院,要求钟某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




调解过程

承办法官林江在了解案件情况后,立即通知双方到法庭进行调解。考虑到该案背后是血缘亲情,承办法官没有直接从法律入手,而是将父子亲情作为切入点,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从抚养费的给付对孩子学习、生活和健康成长的作用等多方面进行分析,让钟某认识到足额给付抚养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然后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让钟某理解给付抚养费是监护人的一项法定义务,最终钟某同意支付抚养费,并当场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原告支付了抚养费7万多元,该起抚养费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法官提示


虽然父母双方已经离婚,但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永远改变不了的事实。在处理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时,我们应依据有利于维护未成年子女利益的原则。在处理抚养费问题引发的纠纷时,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保证子女正常的教育和生活,让他们健康成长,以免诉讼引起父母和子女之间的矛盾。



 
来源:广汉法院
责任编辑:广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