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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青年干警开展第四期“以讲促学,以学促干”案例研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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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广汉法院  发布时间:2024-01-22 11:36:51 打印 字号: | |

近日,我院青年干警开展了第四期“以讲促学,以学促干”案例研习讨论活动。本次活动还邀请到了李祥莉庭长与钟易法官两位老师现场进行点评。

本期主持人李燕首先就去年开展的研习活动进行总结,分析了去年开展研习活动中的不足之处,来自各庭室的青年法官助理就需改进的地方进行了充分探讨,并对2024年未来的研习活动进行规划。


本次活动由三位主讲人进行分享,分享人李燕的主题是《小区 “住改商”》。李燕在分享中提出,目前小区“住改商”是比较普遍的问题,“住改商”不仅是民事纠纷,有些还牵扯到行政法律关系。因此李燕从法律规定、行政审批条件、住改商利弊、矛盾处理途径、相关案例五个维度进行解读并重点就民事程序、行政程序的处理方向进行分享。

分享人余溢婷的主题是《民事代理制度》,余溢婷结合前段时间的社会热点法务经纪人代理问题进行切入,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三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六条等相关法律规定对民事代理制度进行分析。各青年干警针对上述问题还对公民代理合同中的给付报酬约定效力问题进行了讨论。

分享人杨浩雯的主题是《微信电子证据的认定》,杨浩雯指出,当前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微信转账记录已成为最常见的证据之一,有别于银行窗口存钱、邮政储蓄寄钱等传统转账方式,线上平台转账具有程序简易、操作简单、转账快捷的优势,但同时转账凭证中显示的转收款双方多为网络昵称而非真实姓名。当双方发生金钱纠纷向法院起诉时,还款人向微信昵称的转账是否为向借款人本人转账便成了法院需要认定的一个重要问题。因此要注意在民事诉讼中对于相关电子证据的认定规则以及虚假诉讼的识别。





活动最后主持人李燕总结到,“以讲促学,以学促干”案例研习活动是广汉法院为我们青年干警搭建的一个自我展示、自我学习进步的平台,我们青年干警一定要利用好这个平台不断提升自己,为广汉法院的发展贡献自己的青春力量。



 
来源:广汉法院
责任编辑:广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