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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评审促庭审,以审判促发展——广汉法院2023年度“十佳庭审”评选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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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广汉法院  发布时间:2023-09-26 15:49:44 打印 字号: | |

全省法院“十佳庭审”评选工作自2016年开展以来,历经七年的发展与沉淀,已经成为四川法院系统在全国的一张金字名片。根据省法院《关于常态化开展“十佳庭审”评选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2023年,广汉法院制订了《关于开展2023年“十佳庭审”评选活动的方案》,组织开展“十佳庭审”评选活动。

 

十五项标准严格评选

为开展好本次“十佳庭审”评选活动,确保选出能够真正代表本院审判水平的优质庭审,广汉法院组建工作专班,成立以院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和以审委会专职委员、各业务庭室负责人、办案骨干组成的两个评查小组,紧锣密鼓地展开评查工作。

 

 

次评选从庭审准备、庭审能力、庭审形象、整体感受四个方面设置了15项具体规范化考评标准,从庭审设备摆放、审判人员仪容仪表,到庭审驾驭能力、庭审效果,围绕整个庭审流程对参选庭审进行了全方位、无死角的打分。

 

代表、委员见证参与

《关于开展2023年“十佳庭审”评选活动的方案》要求,要在“十佳庭审”评选活动中拓宽监督渠道,切实提高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扩大联络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充分吸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在活动中提出的意见建议,拓展工作视野和思路,共同推动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

 

“十佳庭审”评选活动是监督联络工作同法院工作融合的一扇门,人民陪审员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成员,亲身参与法院的审判工作,对庭审质量的评价具有很强的参考意义。为达到主动接受监督、广泛吸纳意见的效果,9月22日下午,广汉法院邀请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内的部分人民陪审员代表观摩部分参选庭审视频,听取了人民陪审员对本院庭审的意见和建议。参与观摩的人民陪审员高度评价了观摩庭审质量,认为庭审过程流畅、法庭纪律严谨、审理思路清晰,同时,也总结日常参与陪审经历,对如何进一步提升庭审的规范性提出了意见建议。

 

现场评选发布结果

9月22日,广汉法院召开2023年度“十佳庭审”现场评选会,广汉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许建主持会议,“十佳庭审”评选领导小组、评查小组成员、部分青年法官、法官助理代表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对备选的22件庭审视频开展集中评选,评查小组成员严格按照庭审评查标准,根据提交参评的庭审录像,按照评查项目详细考评,逐一打分初评,最终由本院评审领导小组审议评选出广汉法院2023年度“十佳庭审”,名单如下

刑事案件

1.(2023)川0681刑初63号,合议庭成员:张晶(审判长)、何礼聪(人民陪审员)、刘伯君(人民陪审员),书记员:李旭

2.(2023)川0681刑初181号,审判员:袁萍,书记员:黄薛碧

3.(2023)川0681刑初58号,合议庭成员:薛清蓝(审判长)、王正明(人民陪审员)、黄翠平(人民陪审员),书记员:闵珠雪子

民事案件

4.(2023)川0681民初1562号,合议庭成员:谢剑(审判长)、何宇(审判员)、刘伯君(人民陪审员),书记员:曹东玉

5.(2023)川0681民初1846号,审判员:李祥莉,书记员:石怡

6.(2023)川0681民初2090号,审判员:刘梦茹,书记员:张友露

7.(2022)川0681民初481号,审判员:冷北宁,书记员:胡蝶

8.(2023)川0681民初3308号,审判员:车晓莉,书记员:谢秋雨

9.(2023)川0681民初3614号,审判员:陈贤君,书记员:徐静

10.(2023)川0681民初2578号,审判员:曹鑫,书记员:钟吉恒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许建副院长指出,要通过评选活动总结审判经验,特别是要吸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合理化建议,强化庭前准备工作和普通话应用,打磨优质庭审,不断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要强化本次评选结果运用,要以争创为契机,以“十佳庭审”为标杆,发挥优秀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比学赶超,不断提升法官庭审驾驭能力。

 


下一步

广汉法院将以此次

“十佳庭审”评选活动为契机

不断促进庭审实质化、庭审优质化

形成以评审促庭审,以庭审促审判

以审判促发展的良好局面


 
来源:广汉法院
责任编辑:广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