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导全社会深刻认识我国新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伟大实践。广汉市人民法院积极参加广汉市禁捕办组织开展的禁捕宣传暨增殖放流活动,进一步引导群众学法、懂法、用法,争做保护生态环境的行动派。
现场普法 以案为鉴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普法宣传活动在广汉市湿地公园拉开帷幕。活动现场,法院干警搭起法律咨询台,通过发放典型案例、环保宣传资料来向群众进行现场讲解、提供环保法律咨询服务。进一步向群众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破坏生态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引导群众自觉抵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行为,呼吁现场群众自觉保护长江水域生态环境,携手推动广汉生态文明建设。
增殖放流 养护水域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巩固增殖放流成果,法院干警同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一同放流鱼苗,社会群众也积极参与到此次放流活动中。此次活动,及时补充和恢复了受损水域渔业资源,改善了水域生态环境,促进了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同时,也为现场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生态环境教育课,实现“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今后,广汉法院将积极开展环境保护普法宣传工作,传播环境资源司法理念,并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有效的司法合力,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高质量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