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随着一声法槌的敲响,代某、唐某某职务犯罪案在广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集中宣判。经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代某、唐某某分别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00余万元,合议庭综合考虑两人退赃等量刑情节,以受贿罪分别判处代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唐某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四十万元的刑罚。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参加旁听的多名市纪委干部及中国银行广汉支行员工代表秩序井然,被告人以身示法,让庭审现场变成“警示课堂”,让大家零距离感受法律的威严和违法违纪带来的惨痛教训,从思想上绷紧遵纪守法的弦。
古人云,“智者不为非其事,廉者不为非其有”。我们广大干警要以典型案例为戒,警钟长鸣,吸取教训,时刻牢记纪律规矩,坚决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心存敬畏,心怀戒惧,算好自己的人生账,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防腐拒变思想防线,莫要因一时之贪而抱憾终生。
法重如山,法唯正义。回望过去,广汉法院坚持公正司法和法治宣传并举,依法严惩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做到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以案促廉,为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开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展望未来,广汉法院将进一步拓展司法公示的深度和广度,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警示教育作用,助推反腐教育整顿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