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广汉法院对被执行人郑某
采取单次解除“限高”措施
允许其搭乘飞机赴新疆探望病重近亲属
什么是“限制高消费”?
何为“单次解禁”?
莫慌
看完今天的“小助说法”
你就会整得明明白白!
【案情简介】
2022年,申请执行人杨某与被执行人郑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人民法院依法向郑某发送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因郑某未按期履行义务,人民法院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2023年4月,被执行人郑某向法院书面申请临时解除限制高消费的措施。执行局干警在接到申请的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工作,经核实,郑某现居住地四川,其居住在新疆的祖父病危。鉴于两地相距3000多公里,只有乘坐飞机或高铁等快速交通工具,才能保证其及时赴疆探望。鉴于该案的特殊情况,人民法院遂对其采取单次解除高消费措施,允许其搭乘特定班次飞机。
什么是“限制高消费”?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相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对于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限制乘坐飞机、星级宾馆高消费、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非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责任人员不得实施上述行为。
何为“单次解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相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单次解禁”主要针对以下情形:(一)本人或近亲属重大疾病就医需赴外地;(二)近亲属丧葬需赴外地;(三)本人执行或配合执行公务需赴外地;(四)本人参加外事活动或重要考试需赴外地。
本次“单次解禁”
支持了确有困难的被执行人合理请求
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
多措施、多渠道释放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感染被执行人,促使其主动履行
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