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员张某某的相关传闻持续在网络上发酵
此次事件中是否有违法犯罪
是否有造谣诽谤等情况
还需要等待官方最终调查结果
大家也不要盲目传播不实消息
但是网络上流传的一份
疑似500万元的借条却引起了小助的注意
抛开此份借条的真实性不谈
这份借条中
关于担保的约定按照现行法律来看
实在让人着急
在借条的第二段中这样约定到:
本担保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担保条款的法律效力。这明显违反了保证合同的从属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有关排除担保从属性的约定,应当是属于无效的。根据“无效法律行为的转换”原理,在否定其独立担保效力的同时,应当将其认定为从属性担保。也就是说,这样的约定在法律上是不予支持的。
保证合同是保证人与债权人达成的协议,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由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因此向他人提供保证时还需谨慎。
但是这个借条中也有值得借鉴的地方
如该借条中就约定了借款事项
是因生产经营需要
如果借款用于了赌博等违法违规事项
则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对于借款金额
也采用了大写加小写的模式
避免了篡改数字
此外对于借款利息、期限、
送达地址、违约费用等问题也进行了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