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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火锅商标侵权纷争 维护“舌尖上”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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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广汉法院  发布时间:2022-07-27 11:49:21 打印 字号: | |

最近,四川持续高温

小伙伴们纷纷调侃到

四川盆地热成红油锅底

说到吃火锅

海底捞、谭鸭血、小龙坎这些品牌

大家肯定耳熟能详

然而,大家有吃到过“歪货”吗?

最近广汉市人民法院就受理了一起商标权侵权纠纷案件,原告是大家所熟知的川西坝子火锅。在经营过程中,原告发现被告在未经原告授权的情况下在德阳某地区经营了一家名为“xx镇川西坝子自助火锅”的餐馆,店名可能会让消费者产生混淆,认为两家火锅店存在关联。

对于商标而言,其首要的功能在于区分商品(服务)的来源,消费者通过“川西坝子”,可以将商标权人提供的餐饮火锅服务与其他经营者提供的如小龙坎、海底捞等餐饮火锅服务区分开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均属于商标侵权行为。此案中,被告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使用了“川西坝子”商标,侵犯了原告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应该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和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考虑到近年来受疫情等因素的影响,原告所主张的赔偿金额对于被告这种经营规模不大、利润不高的经营者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本案的承办法官在确定被告侵权事实的基础之上,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主要就赔偿金额方面推动双方达成一致。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本案双方成功达成和解,最终原告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

通过此案

广汉法院也想提醒各位市场经营者

健康的营商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

要杜绝类似“搭顺风车”

侵犯他人商标或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特别对于餐饮行业来说

打造属于自己的特有品牌

让消费者感受到舌尖上美味的同时

提升在行业的知名度才是长久之策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而建立良好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则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德阳市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广汉法院在办理知识产权案件过程中积极促成市场经营主体和解,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同时减少双方诉讼成本,其中正式开庭进行审理的案件中,调解撤诉率达百分之六十左右。今后,广汉法院还将加强与行政部门的合作,积极探索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完善和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引导市场参与主体公平竞争,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来源:广汉法院
责任编辑:广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