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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科电气公司一债会顺利召开法院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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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广汉法院  发布时间:2022-07-05 09:42:26 打印 字号: | |

近日

四川东科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科电气公司”)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在我院第一审判庭如期召开

破产管理人、职工代表和7户债权人

参加了本次会议

到会债权人的债权数额为4800余万元

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比例86.89%


据悉,东科电气公司成立于2007年1月10日,注册资本为600万元,位于广汉市连山镇沙堆村。经营范围主要为水轮发电机、交流发电机焊接、非标机械设备、矿山、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等项目。后因公司经营不善,于2015年底停产停业,至今未进行生产。因公司负债巨大且严重资不抵债,2020年10月部分债权人向本院申请对东科电气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为充分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全面高效地保证破产清算工作顺利推进,该案立案受理后,我院高度重视,依法指定了破产管理人并通知各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由管理人通知各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的时间,并通过“破产重整案件法官工作平台”发布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公告。最大限度地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力争债权人利益得到最大化实现,也为企业有序推出市场指明道路。

会上,合议庭宣读了会议纪律、破产裁定书和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债务人会议职权等,破产管理人就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向债权人做了汇报,会议最后通过由债权人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比为73%,占出席债权人会议人数的85.71%,表决通过了管理人提交的《财产处置方案报告》、《财产管理方案报告》《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为东科电气公司之后的清算事宜打好了基础。

管理人现场向债权人发放表决票


运用破产法律程序

依法处理“僵尸企业”

是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的一项重要工作

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

下一步

广汉法院将继续完善企业破产案件审判工作机制

优化审判流程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持续发力推动我市营商环境再升级

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车晓莉)


 
责任编辑:广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