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汉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北京某传媒有限公司诉某建设公司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
这是广汉市人民法院
首次公开开庭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
据悉,原告于2021年5月9日取得涉案视听作品《xx江湖》《xx志》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方式为独占许可。原告随后在2021年11月5日发现涉案视听作品被上传至网络上,并且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ICP备案查询得知该网站疑似由被告所经营管理。对此原告将被告诉至广汉市人民法院,请求被告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与合理支出等费用。
为了保障首次知识产权庭审工作的质量,该案承办法官在庭审前认真研究了关于著作权中关于信息网络权纠纷的法律法规、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的认定规则以及涉及著作权相关的指导案例等。此外,本次庭前准备工作也更为充分、更具针对性。在庭前会议中,对《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等关键证据,承办法官认真听取了原被告双方的意见,为后续庭审的顺利进行打下了基础。
在庭审中
法官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对原告方所提供的证据进行了全面审查
充分听取了被告的质证意见和答辩意见
在此基础上准确归纳了双方的争议焦点
就涉案网站是否由被告公司所经营管理
赔偿数额的确定等方面引导
原被告双方进行有序辩论
承办法官表示
互联网科技的快速发展,以后必然会涉及到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纠纷的处理。特别是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广播组织者权均包含信息网络传播权,同时信息网络传播权中相关证据的认定又对审判员对互联网领域的知识储备提出了新的要求。这需要法官不断学习并且总结每一次庭审的经验,结合当地实际审判工作情况研究出自己的审判思路。
知识产权审判
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激励创新创造
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文化繁荣等方面
承担着重要职能
未来
广汉市人民法院将积极构建
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强化审判职能
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为社会的创新和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