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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告官见官,出庭发声”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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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广汉法院  发布时间:2022-04-19 16:45:01 打印 字号: | |

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取得实效。近日,广汉市人民法院行政庭充分发挥府院联席会工作机制优势,在案件审理前,行政庭承办法官与涉案行政机关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实效化解“官”民矛盾。

会上,承办法官指出,在庭审中大多数机关负责人庭审参与度不够、积极性不高,在庭审中几乎不发表意见。目前存在“因不熟悉庭审流程不想发言”、“担心与当事人发生冲突不敢发言”等情况,导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不出声、出声没效果”现象持续存在。对此,承办法官针对以上问题与行政机关负责人展开讨论交流,积极引导出庭负责人在庭审中对作出行政行为的事实、法律依据和程序合法性作出阐述,向当事人释法明理,促使当事人消除对抗情绪,让当事人信服裁判,努力从源头上化解行政争议。

通过承办法官的引导,该案在开庭审理时,涉案行政机关出庭负责人全程积极参与,认真倾听原告的请求和理由,积极回答原告的提问,做到有问必答,同时,围绕争议焦点,有理有据地发表意见,详细阐述、充分证明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此次庭审切实改变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只听法槌响,不见‘官’出庭的现象。

庭后,承办法官针对该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瑕疵问题依法向其发出司法建议。该行政机关收到司法建议书过后,及时将落实情况以书面的形式进行了反馈。通过此举,行政庭充分发挥了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作用,同时,让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工作落到了实处。

此次庭审只是广汉市人民法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的一个缩影,下一步,行政庭将不断加大行政案件审判工作力度,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既出庭,又出声,又出效果”的共赢局面,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产生,全方位提高出庭应诉水平。


 
责任编辑:广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