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汉法院民事繁案团队成功调解了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持续秉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办案理念,快速、高效化解民事纠纷,为有调解意愿的当事人减轻诉累,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曹某与被告张某在工作中认识,2021年,原告与被告达成共同出资开设化妆品、美容店铺的合意,并签订了《连锁入股合同》,原告在出资十几万后,店铺获得营业执照,正式开始营业,在经营过程中,因双方经营理念存在分歧,店铺无法继续从事经营活动,原告希望被告退还入股资金、分配利润以及店铺购买设备款项折价,因协商未果,特起诉至广汉市人民法院。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认为此案争议不大,且原被告双方都是朋友,调解有助于当事人减轻诉累,达到事了人和的效果,便耐心引导双方进入调解程序,原被告均表示愿意调解。于是,承办法官将争议款项一一罗列,详细计算,并尽可能聆听双方遇到的困难和处境,倾心倾力促进调解,最终在双方都满意的基础上,达成了调解协议,原被告双方一致确认解除《连锁入股合同》,被告向原告支付入股款和利润19000余元,返还店内物品折价费用11000余元。
诉讼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近年来,广汉法院不断增强化解纠纷的司法能动性,以实际行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力争“一次性解决纠纷”,为群众减轻诉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