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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扣”衔接、“纽带”联动 共筑沱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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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广汉法院  发布时间:2022-03-25 16:28:45 打印 字号: | |

3月24日,彭州市人民法院与广汉市人民法院联合签署《关于建立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的意见》,强化两地法院以沱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为“纽带”,搭建以彭州丹景山人民法庭和广汉高坪人民法庭(三星堆旅游法庭)为契合点,共建环境资源审判“纽扣法庭”,推动沱江流域七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在彭、汉两地不断深化实践。彭州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伟,广汉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格林,丹景山人民法庭庭长、全国模范法官祝增巧,高坪人民法庭庭长李祥莉等出席签约仪式和座谈会。

协议从总体要求、协作原则、协作内容等方面,明确两地法院将破除区域限制和克服地方保护,开展全方位、多形式、多层次的环境资源审判协作。通过共同建立沱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深化彭、汉两院共同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和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融合,让人民法庭如同系在沱江上的“纽扣”,将环境司法保护从单一分散、地缘联系、临时随机的合作向系统整体、制度协作、常态规范的合作转变,以“纽扣”凝聚司法合力,形成“纽带”联动机制,共筑沱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

签约仪式结束后的座谈会上,两地法院围绕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发展、完善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推进环境资源多元共治、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等相关内容展开了交流讨论并形成诸多共识,确保让“纽扣法庭”以点带面,共融互补,推动共同创新发展再上新台阶。

广汉作为成德同城化发展的“桥头堡”,与彭州比邻而居,在今后的工作中,彭、汉两院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提高责任意识,加强沟通协作,进一步完善细化措施,以“纽扣”衔接、助“纽带”联动,不断提升环境资源整体审判水平,形成成德环境资源审判“新合力”,为全面深化成德同城化法治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及长江流域生态保护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广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