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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模式 “遴选+摇号”选任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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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广汉法院  发布时间:2022-01-07 09:12:13 打印 字号: | |

为积极探索破产审判实践经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月5日,针对四川三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一案,我院成功以竞争方式选任破产管理人。此次竞任工作市政法委、市纪委、市人大代表、市政协代表进行现场监督。

四川三星房地产公司在广汉市中山大道南四段开发了“三星.融锦城”楼盘项目,后因资金链断裂导致项目停工,未能如期交房,出现部分购房业主维权现象。因三星房产公司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西安建工公司作为债权人向我院申请对三星房产公司进行破产清算。考虑到本案为房地产企业破产,社会影响大,法律关系复杂,资产处置难度高,我院决定采取公开竞争,以“遴选+摇号”方式选定破产管理人。

本次评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省高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开展,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汉法院评审小组对20家机构材料提前进行审查,并筛选出12家符合申报条件的机构。评审会现场,首先由12家参选机构代表人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出场顺序,随后依次作出十分钟竞选发言并即时回答评委提问。评审委员会通过书面初审和现场陈述相结合的方式,分别从规模实力、执业业绩、办案经验、初步报价、工作方案、维稳防控等几方面对竞争机构进行综合评分。为确保选出能够胜任疑难复杂破产案件工作的管理人,事前,评审小组做了大量周密细致的准备工作,从细节上严格把关,以申报材料为依据,对机构实行量化评分制,评选标准突出四个方面,一是机构有规模,二是落地有保障,三是专业有水平,四是融资有能力。对于客观分数项,采取先由机构自行打分,再由评委现场打分,针对分值差距,评委进行针对性的讲解说明,让竞争机构心服口服。

经过激烈的角逐,产生出排名前三的机构参与摇号,最终确定管理人为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联合四川四通破产清算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成为备选接替机构。

“尽管没有被选上,但整个竞选过程公开透明,我们都认可这个结果。”排名欠佳的某参选机构负责人对竞选程序表示满意。本次评审会民主竞选、客观评议、现场亮分、全程录音录像,纪检部门跟踪监察,最大限度地消除人为干扰因素,充分保障与实现了过程公开、权利公平、程序公正的“三效合一”。

“竞争遴选+随机摇号”模式是我院选任破产管理人的新尝试,有利于提升管理人选任透明度和公信力,做到优中选优,更好地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为破产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良好的基础。下一步,我院将加快推进破产案件审理进程,为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市域基层治理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广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