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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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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广汉法院  发布时间:2021-11-12 18:05:04 打印 字号: | |

为维护正常的诉讼秩序和工作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现阶段疫情防控的需要和要求,现就当前我院立案信访、审判执行等诉讼服务工作开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建议诉讼参与人优先选择“非接触式”诉讼服务,提倡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四川微法院”、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在线申请诉前调解、网上立案、网上信访等事项。如不便线上办理的,可以在我院“24小时自助法院”进自助立案、材料转交、费用缴纳、预约法官等事项,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有关材料,确需来院办理诉讼事务,请通过12368热线,对外公开联系电话预约接待时间和法官接待。

方式1:进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申请诉前调解

方式2:进入“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申请网上立案

方式3:在微信页面搜索小程序“四川微法院”申请立案

方式4:到广汉市天津路“24小时自助法院”进行自助立案、资料递交、费用缴纳、预约法官等诉讼服务

疫情防控期间,提倡开展在线庭审、调解、质证、听证、询问等诉讼活动,请案件当事人及律师积极配合承办法官通过在线方式参与庭审活动。疫情防控期间建议旁听人员不到我院旁听庭审,如有需要,可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网址:tingshen.court.gov.cn)旁听。

办理执行事务。申请执行立案,可将申请材料邮寄到广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并在邮件封皮上注明“恢复执行”或“首次执行”及准确的联系方式,也可以在“24小时自助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诉讼保全或者诉前保全,可通过“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http//baoquan.court.cn/)进行在线申请。办理其他执行事务,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关注“阳光执行”微信小程序,可查询案件进度、执行轨迹、留言法官、执行线索等多项执行事务。

方式1:进入“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申请保全

方式2:在微信页面搜索小程序“阳光执行”办理执行事务

来院办理诉讼事务,参与庭审活动的人员,请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体温检测、信息登记,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扫描场所码。来自外省或中、高风险地区的当事人及诉讼代理律师还应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

为控制人流,避免人员拥挤引发交叉感染,诉讼服务大厅实施限流管理,请进出人员服从安排,遵守人数限制要求,并保持人与人之间1米的安全距离,减少在大厅逗留时间。

对拒不佩戴口罩,经检测体温异常或者“两码”异常人员,以及来自高风险地区但拒不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的人员,司法警察将阻止其进入诉讼服务大厅。对拒不配合检查、拒不服从管理,甚至寻衅滋事、扰乱办公秩序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广汉市人民法院各部门工作人员将坚守岗位、履职尽责,认真负责办理好网上立案、网上诉讼服务、网上执行事务以及来信来电反映的诉求,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诉讼权利。

邮寄材料地址:四川省广汉市天津路西一段

广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邮政编码:618300

立案庭联系电话:0838-5248445

诉讼服务联系电话:0838-5248445

诉讼服务热线:12368



 

 
责任编辑:广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