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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砺剑铸盾 重拳出击 严厉打击非法采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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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广汉法院  发布时间:2021-10-21 17:57:42 打印 字号: | |

非法采矿采砂行为严重破坏了河道安全、农业耕地和生态环境,扰乱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矿产开发秩序。为遏制市内的盗采砂石行为,切实保护有限的砂石资源,广汉市人民法院积极行动,多措并举,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砂石行为。近日,我院对一起文某某等六人非法采矿刑事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案情回放:

2020年12月被告人文某某、张某某等人在渣土回填施工现场,发现地下的砂石资源,见有利可图遂共谋盗采砂石盈利。自2021年1月1日凌晨零时许,五被告人分别组织双桥货车、装载机和挖掘机等进场采挖、运输、销售砂石。共计非法获利28余万元。盗采期间,被告人等为掩人耳目,采取凌晨作业,天亮停止采挖,并推土填埋沙坑,洒水车清洗路面,次日凌晨继续作业的方式,2021年1月2日凌晨3时许,警察在盗采现场挡获部分人员和机械设备。

法院审理认为,文某某、张某某等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禁止开采区擅自采矿,严重违反矿产资源法规定,扰乱了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破坏了生态环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矿罪,应当依法予以惩处。该案经合议庭评议后当庭宣判,对文某某等六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二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的刑罚。

该案的宣判体现了我院对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彰显了司法机关守护青山绿水的决心和使命。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坚守生态环境保护理念,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切实做到以司法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以法治护航生态新发展。


 
责任编辑:广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