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诉讼代理人:大家都是爽快人,相互让一点,这案子也就了了。
这是广汉法院民事繁案团队
一起案件调解现场所发生的一幕
2013年5月1日,原告某建筑有限公司与被告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原告承担广汉北站的室内外装饰设计,2016年1月,原告按照合同、施工图及总包要求完成了装修工程全部施工内容和被告要求增加的施工项目,双方约定于保修期满二年后一个月内付清。但至原告2021年起诉之日,被告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仍欠工程款30余万元。
开庭当日,原告方诉讼代理人拎着一个大型行李箱,里面装满了需要核对的汇款凭证、收据和发票,共计千余页,准备通过充足的证据与被告方展开质证与辩论。承办法官将细碎的款项“化零为整”,精准总结双方争议焦点,最后,她认为调解结案是本案最好的解决方式,本着“快速化解纠纷”原则,承办法官向原被告双方归纳总结了主要争议的款项,并说:“这案子的争议本就小,大家互让一步有何不可呢?”原被告双方诉讼代理人笑着表示同意,这才发生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在谈笑风生之中,案件顺利调解完成,整个调解过程充满着和谐、友好的氛围。
纠纷的解决并总不意味着争锋相对,有的时候,法官善意的引导更能突破严肃的对立氛围,形成良好的纠纷化解效果。从立案到调解,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也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充分体现出高效、务实、为民的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