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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三年干戈终为玉帛 以调促解力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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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广汉法院  发布时间:2021-05-25 17:28:53 打印 字号: | |

近日,广汉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发生在三年前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被告李某当庭履行案款,真正做到了“纠纷一次性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

2018年10月,唐某因急需资金向李某借钱60万,并将自己名下的一套住房用来抵押,为保障借款资金安全,在李某的朋友杨某的建议下,双方约定将房屋抵押合同签订为房屋买卖合同,2018年11月,唐某正常还款,杨某与李某在未征得唐某同意的情况下,将房屋过户给李某。后来,李某将房屋卖给了善意第三人王某。唐某得知此事后,认为李某的行为严重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遂向广汉市人民法院起诉。

民事繁案团队的袁晓斌法官受理本案后,仔细梳理复杂的案件脉络,多次召开庭前会议了解情况。在最后一次庭前会议上,一开始,原被告双方都十分激动,毫不让步,气氛一度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但承办法官细心查问后发现,如果仅针对房屋抵押这一行为来判决,当事人还需另行起诉,无形之中增加了当事人诉累,考虑到原告也希望尽快拿到赔偿款项,袁法官对当事人双方进行了耐心的沟通和调解,在庭前会议结束的最后一刻,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履行了赔偿款项,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案件无大小,诉讼无小事。以调促解不仅有利于平稳化解矛盾纠纷,更有利于减轻当事人诉累,努力实现一个纠纷一个案件,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在以后的工作中,民事繁案团队将进一步增强为民情怀,坚持司法为民,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广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