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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手机微法院 ,连线千里解纷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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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广汉法院  发布时间:2021-05-24 17:51:21 打印 字号: | |

王女士,你进来了吗?

曾法官,我在的

近日,广汉市人民法院通过四川微法院远程视频方式办理了一起申请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纠纷案件,成功实现法官与千里之外的当事人无缝衔接沟通。

王某因为其女儿徐某在校学习期间,受同学欺凌,其后精神失常,长期在广汉市精神病院治疗。由于徐某长期需要治疗,而住院治疗费用金额不能确定,故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并没有一次性判决支付徐某的治疗费用。王某由于长期在新疆哈密市,而女儿在四川省广汉市精神病院治疗,为了保护女儿的合法权利,故而向广汉市人民法院提出该项请求。王某自述自己系癌症患者,现住院治疗,根本无法前来广汉亲自办理相应事宜。广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曾方蓉法官在详细了解本案情况后,决定利用四川微法院远程视频的方式,与王某进行沟通交流。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详细给当事人讲解了申请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认定所需要具备的条件、提交的材料和处理的程序。当事人听取曾法官意见后,当场表示撤回申请,待资料齐备后再行处理,并对法官表示万分感谢,通过微法院远程视频的方式免去了其奔波之苦。

手机上的远程视频是怎样的,

你知道吗?

引入“四川微法院”,

小程序大功能

随着移动网络的广泛应用,如何扎实推进信息技术与法治建设的融合促进,推动智慧法院建设,是我们当前司法实践中所探索的问题。

如何让当事人实现“指尖诉讼”“在家维权”,全面实现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服务成为广汉市人民法院人一直思考的问题。为此,广汉市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大胆尝试,以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更好的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当事人为目标,着力构建广汉特色、行业领先的互联网办案新方式。本案仅是广汉市人民法院使用互联网办案的一个缩影。

此次运用“四川微法院”小程序进行线上视频办案,既是对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的积极运用,也是对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关于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颁布前所作的首次尝试,为广汉市人民法院拓宽司法便民利民新渠道、切实为群众办实事提供了新的路径。


 

 
责任编辑:广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