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刘法官你好,我是2018年广汉法院判处的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告人。现在早已服刑出来,但是我现在坐不了高铁、不能乘坐飞机,不知道是不是之前我犯危险驾驶罪的罚金没有缴纳哦?我现在也不知道到什么地方去查?我人现在又不在广汉?我现在该杂个办?我需不需要回广汉办这个事情?
刘法官:情况我晓得了,因为我们是刑庭,案件的执行是我们另一个部门在办理。这样,你留一个电话号码,我先去执行部门问一问情况再回复你。
(二十分钟后,到执行部门核实了相关情况,并咨询了执行法官如果履行罚金刑义务,就可以从限制高消费名字中予以撤出。)
刘法官:你好,张某某,刚刚去执行局核实并了解了相关情况,你应该是未履行罚金刑义务造成的限高,需要缴纳罚金后才能从限高名单中撤出。
张某某:我现在人不在广汉?我该怎么缴?我把钱转给你,你帮我缴一下。
刘法官:我们有规定,不能代收执行款,但刚才已经问了可以通过网上缴纳,我现在把账户给你说一下,你记一下。
张某某:刘法官,我文化程度低,弄不来网上转账这些。
刘法官:那这样,你加我个微信,我拍一个网上转款的视频给你,你按照视频的流程操作。
张某某:好的,谢谢你哈。
近日,刑事审判庭刘妍法官接到一起原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张某的电话。张某已服完刑,但因未及时缴纳罚金,被本院立案执行其罚金刑,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的执行措施。为解除限制高消费,张某现愿意缴纳罚金,但因不在本地,无法及时缴纳。手足无措之际,张某拨打了原刑事案件的承办法官刘妍同志的电话。
刘妍法官本着为群众办实事,让群众少跑路的思想,代为咨询了执行法官,了解了在线缴纳罚金的方式,及时告知了被执行人,张某缴纳罚金后,刘妍法官又及时告知了执行法官,为其申请取消限制,结案处理。使本应由几个部门办理的事情在短短二十分钟就予以解决,看似一件小事,但为群众实实在在解决了问题,彰显司法工作为群众办实事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