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事关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消费者权益纠纷日益增多,涉及领域越来越广。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民事审判庭认真履行审判职能,把握司法为民的主线,依法审结了大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案件,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的权责意识和风险意识,切实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树立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理念,民事审判庭组织全员干警开展了“诚信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在路上”活动。
2021年3月12日上午,朱怡静副院长带领民事、刑事审判法官与广汉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的同志沟通交流,双方就药品打假、虚假宣传、霸王条款、三无产品、金融信息泄漏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刑事审判法官对《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关于侵犯消费者权益定罪量刑做了详细的介绍。朱怡静副院长表示,由于职能分工不同,法院更多是在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予以事后保护,此时市场正常交易秩序已经遭到破环,为更好营造法治营商环境,各单位可以从部门职能出发,协同合作,形成联动机制,积极探索消费者权益保护事前预防措施,增加消费者权益保护途径和方式,从而有效净化市场消费环境。
2021年3月15日上午,民事审判庭法治宣传分队前往百伦百货大厦设立咨询台,通过法律法规咨询、法律小场景问答、讲解识假辩假知识、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诚信315活动,旨在提高消费者识假辩假和依法维权的能力,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维权观。本次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接收消费者咨询50多人次,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认可。
此次活动之后,民事审判庭将持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知识普及,不断提升审判质量,以实际行动为法治市场消费环境的构建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