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院工作人员梁祖玉同志,于2021年2月16日不慎遗失个人工作证(证件号:2005-01);我院已为其补办新的工作证,现特公告旧证自遗失之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汉市人民法院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