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法院发出《川高法〔2020〕286号〈关于对2020年度全省法院司法技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广汉法院司法技术单项工作成绩突出,获得省法院表扬通报。从2017年我院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单列司法技术工作以来,一直积极规范司法评估、鉴定、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工作,对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2020年完成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后,我院司法技术工作归口立案庭,院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杨浩雯、刘国辉两名业务以及政治素质过硬的正式干警从事该工作,人员配置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进行安排,并且进一步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积极使用省法院摇号平台,并且邀请我院纪检监察进行监督随机摇号工作。加强对鉴定、评估公司的管理和沟通,严格要求机构按鉴定时限结案;不能按时出具报告的,必须出具书面说明并且是正当理由。严格委托程序,严格限制当事人、审判庭与机构的私下沟通;杜绝机构与当事人的不正当接触;配合机构做好现场勘验工作和当事人现场鉴定工作。通过各种方式,确保机构能按时出具鉴定报告,确保审判员、执行员的办案期限。二、全面落实省法院规范司法评估、鉴定、拍卖的相关规定。加强规章制度的建设,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在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广汉市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案件管理的规定》、《广汉市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评估案件管理的规定》,经院党组讨论通过在全院实施,建立健全了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对我院司法技术工作与各审判、执行部门的工作范围、职责进行了规范,杜绝了不合规案件、材料不齐全案件进入鉴定程序,加快了办案效率。
三、积极完成相关调研信息任务,创新工作方法。2020年2月底,在新冠疫情还较为严重,人口流动受限时,为了不影响案件审理进度,利用庭审直播网进行全省首个“非接触式”司法鉴定摇号网络直播,得到当事人好评,并持续为不方便到现场参与摇号选择鉴定机构的当事人提供此摇号方法,同时,介绍这一工作方法的相关信息被《中国审判》采用;一起当事人对鉴定机构提起的诉讼,因不具可诉性被我院裁定驳回,该案件作为典型案例被《德阳审判》杂志采用;一篇关于司法鉴定方面的调研报告《制约审判效率的技术性影响因子分析——以四川省G市基层法院司法鉴定为研究背景》被《德阳审判》杂志采用;另还有多篇关于介绍我院司法鉴定工作的简报信息等被《四川在线》、《平安广汉》、《微新广汉》等采用刊登。
2020年,全年共出色办理鉴定、评估、咨询、出庭、暂予监外执行等各类案件200余件,我院司法技术工作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始终牢记服务审判的宗旨,严格依法依规办理案件,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 保障了员额法官的案件的顺利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