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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人民法院:司法鉴定“零”距离,上门服务解民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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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浩雯、刘国辉  发布时间:2020-10-19 11:56:35 打印 字号: | |

10月17日本是一个再平常不过的周六休息日,但是对于杨某香一家来说,却是不平常的。原来是广汉市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工作人员组织西南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法医上门为行动不便身体状况欠佳的杨某香上门出诊进行法医学检查。

杨某香今年61岁,家住广汉市连山镇柳埝村。2019年12月9日上午,杨某香搭乘他人二轮摩托车与一辆超速行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此次事故造成杨某香受重伤。经当地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对事故作出认定,当事人拿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便通过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车方和保险公司针对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杨某香受伤的民事损害进行赔偿。

我院受理该案后考虑案件审理需要,同意了杨某香关于对杨某香因本次交通事故受伤的伤残等级(涉及颅脑伤)、护理期、误工期、营养期护理依赖程度、后续治疗费等项目进行鉴定的申请。我院司法技术部门按照法定程序立即组织当事各方共同选定鉴定机构,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选定了西南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作为本次鉴定机构。由于杨某香在本次交通事故中受伤严重,并且有颅脑损伤,无法进行长途奔波,经当事人申请,我院司法技术部门与申请方、被申请方及鉴定机构多方联系后,要求鉴定机构派出法医上门出诊为杨某香进行法医学检查。但是,鉴定中心的法医专家同时也在西南医科大学任教,周一到周五的工作日都有教学任务,无法上门鉴定,在我院司法技术部门的多番协调下,最终决定安排10月17日周末休息日上门为杨某香进行医学检查。当天,在家属的配合下,顺利完成了对杨某香的法医学检查,对此,杨某香的家人十分感激,连声道谢。

我院司法技术部门工作人员也表示,下一步将督促鉴定机构在最短时间内出具鉴定意见书并送达给法庭,以便法庭尽快排期开庭进行审理,作出判决,让杨某香早日拿到保险赔偿金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责任编辑:广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