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0日下午,本应来院参加庭审的被告因被监视居住而无法到庭。承办法官李祥莉本着公平正义、还原事实的原则,在与原告协商同意后,当即带上案卷前往德阳市公安局凯江路派出所。在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原被告坐在派出所民警办公室,就借款事实辩一辩究竟。
过程并不复杂,被告当庭认可借款的事实与金额,但请求宽限还款的时间。原告却认为被告只是在拖延时间,已无信誉可言,不同意给予宽限。彼时,被告尚在襁褓中的女儿哭出声来,被告一边安慰女儿一边诉说着自己的近况。原来,被告因涉嫌刑事犯罪无法外出工作,现如今没有经济来源,但因其户口为农村,所在乡村面临拆迁,届时才有钱还款。面对原告强硬的态度,李祥莉法官先让被告前往育婴室安抚孩子,然后本着止纷息争的原则就目前的形势与原告分辨利弊。最终,在李祥莉法官的努力下,原告与被告达成调解,同意给予被告一个半月的时间作为缓冲,但若逾期未支付欠款,届时法院将用更严厉的手段惩戒失信之人。被告欣然同意并向李祥莉法官表示感谢。
法律不是冰冷的武器,在与情理碰撞时亦能彰显温度。但法律的温度不能被擅用与践踏,否则终将与人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