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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执行涉民生案件 依法保障农民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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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广汉法院  发布时间:2020-09-18 16:00:41 打印 字号: | |

申请人张某宝等三十四人与被执行人四川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我院判决被执行人四川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申请人张某宝等三十四人劳务费合计384555.4元。前期,经执行法官多方查找,均未发现该系列案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

近日,另一案件申请执行人四川某建设有限公司与同一被执行人四川某房地产开发责任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成功拍卖了被执行人四川某房地产开发责任有限公司相应资产,拍得案款1141224元。

但鉴于该被执行人除欠申请人四川某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款及税费等500余万元外,还欠上述三十四名工人系列案工资384555.4元。因该系列案属于涉民生案件,涉及人员较多,加之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涉案工人大部分无收入来源,多次前往法院要求执行法官尽快将拖欠的工资款执行到位,以解生活困难的燃眉之急。

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与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还关系到社会稳定。为切实保障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本着强化文明善意执行、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的出发点,经本院执行法官专业会议讨论通过,在拍卖成交款中优先支付被执行人涉及的涉民生系列案件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工人劳动工资,用以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剩余拍得款项全部支付申请人四川某建设有限公司。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广汉法院将继续以“关注民生、维护稳定”为己任,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立足审判执行工作职能,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部署,继续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善意执行、文明执行,妥善执行涉民生案件,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广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