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序民,正其制度”,市场公平有序的竞争是营商环境的核心要素。法治是实现公平的强有力手段和最低底线,市场要保证公平有序,需要法治作为支撑。通过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措施开展多层次、全覆盖、高标准的公平体验,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权利,从而打造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2020年9月9日上午9点,一起买卖合同商事违约纠纷在广汉法院十号法庭进行庭审,庭审过程中邀请两名人大代表进行旁听,本案因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而缺席审理。因本案被告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其放弃相应诉讼权利,故在审核原告证据三性无误后,对原告的诉请予以支持。法院在处理相关商事违约纠纷时,会根据实际情况,树立客观公正的立场,敦促商事主体妥当处理违约纠纷,弘扬诚实守信、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庭审结束后,审判员李祥莉与人大代表进行深入交流,听取了代表们对本次庭审的意见和建议。她表示,人民法院作为保障营商环境的重要力量,要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切实保障商事主体、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的权利;响应上级号召,发挥政法职能,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念好司法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快准稳”三字经,以看得见的方式高效实现公平正义,加大对不诚信行为的处罚力度,维护社会协力共进的良好局面;对肆意毁约、商业欺诈、制假售假等危害营商环境正常秩序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强化市场主体的诚信经营意识,维护营商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