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4日,广汉法院依托多元纠纷调解机制,成功调解某美容院诉罗某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调解过程中,罗某的母亲认为罗某使用了某美容院的护肤产品并进行脸部护理后,脸部浮肿溃烂,罗某精神受到严重伤害,至今不敢出门,某美容院应当赔偿罗某损失;某美容院则认为其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坚持要求罗某支付购买护肤产品及皮肤护理的费用共计6398元。
(图为当事人现场出示的案涉护肤品)
(图为罗某使用护肤品前后对比)
根据双方争议,结合本案争议标的、诉讼成本并通过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应法律规定,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沟通和解释,倾力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某美容院当庭表示愿意担负起商家的社会责任,并自愿撤回了起诉。同时承诺如确因护肤品质量问题给罗某造成损害,其愿意积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给罗某吃了“定心丸”,最大化维护了罗某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事关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事关国计民生和社会和谐稳定。民事繁案团队将始终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依法保障民生权益的重要举措,并通过全面履行审判职能、积极延伸司法服务、创新工作机制等方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