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院党组研究决定,对我院天津路大院天井进行法庭改造。
本工程完工后,质保期为3年。
本次参加投标企业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装饰公司或建筑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司鲜章),施工清单报价。
标书最后接收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上午12点整(地点:广汉市人民法院天津路)。联系人:袁非 0838-5225422
广汉法院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