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安全,广汉市人民法院现就各项诉讼执行工作调整通知如下:
一、确有争议需要诉讼的当事人,建议通过“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四川微法院APP”申请网上立案,在线办理诉讼事务。此外,也可以在我院开通的“24小时自助法院”完成诉讼材料提交、资料流转、票据打印、费用缴纳等事项。
方式1:进入“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进行立案
方式2:在微信页面搜索小程序“四川微法院”进行立案
方式3:到广汉市天津路“24小时自助法院”进行立案、资料递交、费用缴纳等
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我院取消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已经排期(含公告)的庭审、调解、质证、听证等诉讼活动,其中公告排期庭审依法顺延到2月3日,其他已排期的诉讼活动将另行通知具体时间。若2月3日之后,国家有新的防控措施要求或统一作息时间安排,将从其规定,相关诉讼活动另行予以通知。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若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因病正在治疗、隔离,或者因疫情防控等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庭审的,请通过受理通知书、开庭传票预留的电话号码联系法官,依法申请延期开庭审理。
四、执行案件中,我院将继续全力以赴依法采取与疫情防控要求相适应的各项查控措施,部分案件线下财产查控、处置等措施可能会受到影响,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五、如必须到我院诉讼服务窗口办理诉讼事务或参与诉讼活动的,请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进行相关检查。
衷心祝愿疫情早日得以遏制、
鼠年安定祥和,
祝大家身体健康,
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