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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法院“执行大会战”首战告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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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樊柳  发布时间:2019-09-18 09:35:16 打印 字号: | |
2019年9月17日,按照上级法院部署,广汉法院“执行大会战”集中执行行动正式拉开帷幕。本次集中执行行动执行的第一起案件为长城华西银行广汉支行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四川省某不锈钢有限公司、四川省某管业有限公司借款2700余万元及被执行人拖欠工人工资及社保500余万元一案。此次行动,我院邀请了广汉市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及政法委代表1名,共同监督执行,并邀请广汉电视台全程跟踪报道。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金融借款纠纷一案,我院前期开庭审理并于2019年7月4日作出民事调解书,根据调解书内容,被执行人应当在2019年7月20日前向申请人支付借款利息50万元,于2019年8月10日前支付利息50万元,于2019年8月31日前支付利息821999.43元,于2019年10月31日前归还本金2500万元并支付利息533750元。调解书约定的支付时间早已到期,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任何给付义务。鉴于被执行人未按约定按期足额履行给付义务,申请人就全部未获偿部分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该案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因他案已被外地公安机关控制,且除欠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2700余万元外,还拖欠企业职工工资及社保500余万元,形成的社会影响较大,目前广汉市社保局还在对该案工人工资、社保金进行仲裁和处理。被拖欠工资职工多次到相关部门信访。国庆即将到来,为避免案件事态升级,形成不稳定因素,我院立案后,承办法官立即多次实地调查与沟通,查看被执行人厂房和生产经营情况。经过实地调查,该厂现已停止生产,部分厂房及机器设备租赁给他人生产经营,法定代表人也因他案被外地公安机关控制,不能支付申请人欠款。考虑到本案涉案金额大,且涉及到广大职工的工资兑付,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将该案纳入执行集中行动的“首战”,并做好了详尽的前期准备工作。 9月17日下午18点,按照既定方案,我院执行局局长唐辉亲自带领执行局干警和法警前往被执行人厂房所在地,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厂房及生产设备,并依法对其办公室、财务室进行搜查。下一步我院将依法对其被查封厂房及设备进行司法评估、拍卖,所得拍卖款经申请人同意,首先偿还工人工资及社保,促进社会稳定。 集中执行行动第一天,我院出动执行干警和法警合计40名,出动警车10辆。现相关案件正在执行进行中,本案成功拉开了本次集中执行行动的序幕。
责任编辑:樊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