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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人民法院技术室上门鉴定解民忧 司法为民落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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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浩雯  发布时间:2019-09-04 15:04:19 打印 字号: | |
9月3日上午,一辆法院警车缓缓停在了新丰镇独木桥村 陈某家门前,车上下来的除了广汉法院技术室干警还有两名法医,有好看“稀奇”的村民纷纷围上来一探究竟。原来是广汉市人民法院技术室工作人员与四川旭日司法鉴定所法医一道来到陈某家,为行动不便身体状况欠佳的陈某上门出诊进行法医学检查。 陈某今年76岁,家住广汉市新丰镇独木桥村。2018年5月7日下午,陈某骑着自己的电动二轮车,与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相撞,此次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的损坏以及陈某受伤的后果。经当地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由于该次事故当事人说法不一,事故发生地点监控及客车车载行车记录仪无法看清事故发生时红绿灯情况,无法查明事故成因,对事故无法作出认定,当事人便通过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民事损害赔偿。 事故发生后,陈某被送往广汉市骨科医院救治,后又辗转送入德阳市人民医院、成都市上锦医院、广汉市人民医院、广汉市中山医院等多家医院治疗,其间,由于保险公司需要等判决结果走流程,所以赔付尚未到位,医疗费暂由陈某家人和肇事司机垫付。由于陈某的伤残等级以及身体状况与本次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需要鉴定,收到陈某代理人的申请书后,我院技术室考虑到陈某的特殊情况,立即组织当事各方共同选定鉴定机构,与申请方、被申请方及鉴定机构多方联系,要求鉴定机构派出法医上门出诊为陈某进行法医学检查。9月3日,在家属的配合下,顺利完成了对陈某的法医学检查,对此,陈某的家人十分感激,连声道谢。 技术室辜晓明副主任表示,下一步将督促鉴定机构在最短时间内出具鉴定意见书并送达给法庭,以便法庭尽快排期开庭进行审理,作出判决,让当事人早日拿到保险赔偿金减轻经济负担。   自2014年以来,我院对外委托鉴定统一由院司法技术室归口管理,负责对外委托和组织司法鉴定。在工作中,始终坚持服务审判、司法为民的原则,在鉴定机构的选择、鉴定时机的把握、鉴定期限的控制等方面严格把关,实行司法鉴定风险提示、司法鉴定听证会等制度,使司法鉴定既公开透明,又科学有序,极大地减少了当事人对鉴定过程所产生的不必要的怀疑和顾虑,也避免了同一案件因重复鉴定,而导致案件久拖不决的现象发生。特别是针对伤残等行动不便及偏远的特殊当事人,从减轻诉累出发,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和技术鉴定专家,竭力提供周到服务。截至目前,我院办理的司法鉴定对外委托案件,无一例收到当事人投诉。
责任编辑:杨浩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