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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依法履职,却遭暴力抗法,被告该当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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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蒋恒  发布时间:2019-04-26 16:42:15 打印 字号: | |
  2019年4月26日9:30,广汉市人民法院于通过网络直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段某犯妨害公务罪案。这是一起典型的妨害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的暴力抗法案件,通过庭审网络直播,取得了广泛的法律宣传和良好的社会效果。

 被告人段某因言语不合与邻座的其他人发生肢体冲突,引发本已下班、在隔壁吃饭的民警甘某的注意,为制止事态发展,甘某随即上前,出示警官证并言明身份,对双方的过激行为进行劝阻,但被告人段某蛮横不听劝阻、大声叫嚷,并将民警的警官证强行抢下撕毁并扔掉,然后扇了该民警右脸一耳光,之后段某一方众人对民警执法进行围堵,段某趁机离开现场。段某被捕后,依然在办案中心和留置室大喊大叫、肆意敲击踢打留置室的门窗,在审讯时也拒绝戴手铐、辱骂警察,完全不配合民警执法。

 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庭当庭依法作出宣判,被告人段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近年来,暴力袭击、威胁、诽谤和侵害公安民警依法履职的现象时有发生,这是对司法权威的藐视和挑衅,严重损害执法人员的权益,具有较大的社会负面效应。广汉市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维护法律威严、秉持司法公正,进一步加大网络直播庭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妨害公务犯罪等活动,达到以案释法、以法育人的效果,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守法、积极配合执法。
责任编辑:蒋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