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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电子信息平台,案件审理首战告捷
——广汉法院启用对外委托专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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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浩雯  发布时间:2019-03-19 16:58:29 打印 字号: | |
  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规定,从2019年3月1日起,各法院将正式启用对外委托专业电子信息平台。广汉法院积极响应上级要求,选派精干技术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相关培训,熟悉规范地掌握了该平台的操作流程和技术要领,并成功运用于首例司法案件审理中,极大完善我院对外委托机制的同时,让案件审理全程更加智能便捷、公开透明,司法鉴定效率获得有效提升,司法成本得以大幅降低。

 3月15日上午9:30分,我院受理的(2019)广汉法技委字18号案件成为第一例使用四川省对外委托专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选择机构的案件,由于是第一例案件,技术室工作人员详细向当事人告知了机构选择方式并且向当事人送达了权利义务告知书以及鉴定风险告知书,在当事人认真填写广汉法院专业机构选择相关事项告知确认书并明确知晓相关事项后进行了机构选择。最终由该电子信息平台摇出一家机构作为本次鉴定机构,并摇出两家备选机构作为接替机构,接替机构由平台自动排序形成不同顺位,最后由案件当事人签字确认摇号结果。该案件一方的代理律师郑律师表示“这个平台更加公开透明了,而且一次性摇出了两个备选机构,如果第一家鉴定机构存在违规或者不能完成该鉴定的情况下就由接替机构自动补上,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不用再像以往那样重新进行摇号。是个好事。”

 以后的司法鉴定工作中,我院将继续运用该信息平台进行鉴定机构的选择。该平台弥补了传统机构备案名册信息滞后、公开透明度不够等缺点,整合资源,更加规范的将各类能在诉讼活动中对专门性问题进行司法鉴定的机构纳入平台,以公开、透明的方式解决涉诉鉴定的相关问题。电子信息平台的摇号功能,对摇号的准备、过程及结果进行全纪录,杜绝了故意“缩小或扩大选择范围”、“变相指定鉴定机构”等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同时也提高了司法鉴定工作的效率,缩短鉴定时间,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
责任编辑:杨浩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