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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法院顺利执结三件涉农民工工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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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煜婧 樊柳  发布时间:2019-01-17 11:05:13 打印 字号: | |
  “法官,谢谢你们帮我们要回了劳动报酬,还有十多天就过春节了,我们终于可以回家过个踏实安稳的新年了,一家老小的开销也有着落了!真的是太感谢你们了!”在春节前夕,广汉法院成功执结三件涉农民工工资的民生案件,三名申请人拿到15余万元劳动报酬后感激地对执行法官说到。

  经了解,2013年,被执行人广汉市某金属公司将其位于广汉市向阳镇川陕路旁的多层厂房和综合楼修建工程发包给另一被执行人都江堰市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申请人付某、吴某、童某三人受被执行人都江堰市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雇请,担任该工地施工员。2018年2月1日,被执行人都江堰市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万某与申请人进行结算,被执行人都江堰市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尚欠三名申请人工资共计15万余元。之后,申请人多次要求二被执行人支付拖欠的劳务工资未果,遂向我院起诉,后进入执行程序。按照生效法律文书要求,被执行人都江堰市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欠三名申请人劳务费先由被执行人广汉市某金属公司垫支付给申请人,余款由被执行人都江堰市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广汉市某金属公司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并于2018年12月30日前付清。

  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效果直接影响群众对法院公信力的信任,这批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数量不算多,个案标的也不算特别高,但是却与农民工的个人家庭生计休戚相关。规定支付欠款的时间早已过去,被执行人却迟迟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应有的义务支付欠款,一想到马上就是春节了,申请人焦急地前往我院,希望法院能够帮他们拿到工资,他们才能回家过年。当了解到此情况后,执行法官急当事人之所急,为了使申请人能够过个安心年,执行法官利用执行信息化建设的先进成果,通过网上“总对总”、“点对点”协助执行查控机制,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并结合现场调查的方式,寻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同时运用信用惩戒机制,将被执行人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发布限制高消费令,进一步打压被执行人生存空间,使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经过多方努力,查实都江堰市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确无可供执行财产。按照生效裁判文书规定,广汉市某金属公司承担连带支付责任,鉴于其一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判决的义务,当网络查控反馈其基本账户有可供执行财产后,我院立即冻结了其公司基本账户。该公司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基本账户被冻结后,公司没办法正常开展运营了,于是主动找到该案承办法官,表明愿意按照裁判文书要求,先行为都江堰市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垫支付应该给申请人三人的劳务费,并于今日将案款交到申请人手中。至此,这批涉民生案件成功执结完毕。看着当事人激动的样子,执行法官心里也充满了温暖。希望他们拿着这些工资能够回家过个好年。

  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与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息息相关,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还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我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通过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等一系列措施,确保涉民生案件权利人尽快实现权利,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责任编辑:李煜婧 樊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