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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首起“扫黑除恶”涉恶案件在广汉法院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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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陶俊  发布时间:2018-12-25 15:50:09 打印 字号: | |
  2018年12月25日上午,广汉法院公开审理了苏某1等6人涉嫌恶势力团伙犯罪案。这是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广汉法院首次集中公开审理的扫黑除恶案件。广汉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战涛担任审判长,广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吴川出庭支持公诉。广汉市各乡镇、机关干部、社区群众以及被告人相关亲属共150余人旁听了庭审。

  2015年以来,本案被告人苏某1、刘某安、吴本礼、谭某、苏某2、李某波等人为垄断广汉市新丰镇的建渣、竹木生意,经常纠集在一起采取堵路、拦截、恐吓、殴打的方式勒索他人钱财、扰乱正常经济秩序,为非作恶,在当地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保障此次专案审理活动平稳有序进行,起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广汉法院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研判,拟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落实领导挂牌督办制度,对案件从立案、审理到结案等环节严格把控,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理清案件脉络,制定详细的庭审审理、安保、宣传预案,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审判的同时又起到广泛宣传和警示教育作用。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庭审环节顺利进行,最后法庭当庭对6名被告人进行了口头宣判。

  此次案件的公开审理是广汉市人民法院围绕重点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重大成果,体现了人民法院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强决心。
责任编辑:陶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