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汉法院执行完毕一起涉民工工资系列案件,执行到位案款共计559529.78元,拿到案款的20余名民工激动地说道:“感谢广汉法院、感谢执行法官!”
申请执行人王某滔等20余名农民工诉四川省某管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系列案,经广汉市人民法院审理,做出一审民事判决,判决被告四川省某管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20人补偿金共计50余万元,后被申请人不服判决,向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申请人曾多次要求被执行人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但被申请人拒不履行。万般无奈之下,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传统查控和网络查控相结合的形式对四川省某管业有限公司的财产进行了全面调查,但一直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执行法官在综合了解案情后,多次与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并依法将该公司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其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对其公司和个人信用进行惩戒。这一措施很快收到效果,该公司终于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主动与本案承办法官取得联系,表明愿意近期尽全力凑款,把赔偿金支付给申请人。近日,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被执行人分批次将拖欠已久的50余万元被执行款交到了申请执行人手中,拿到执行款的民工激动不已。至此,这起涉及20余名民工工资的系列案件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
在本案中,广汉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坚持以法律为准绳,穷尽手段来履行职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不诚信的被执行人通过法律手段及时予以惩戒,很快将本案的执行款项交付到了申请人手中。一直以来,广汉法院始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民工维权服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系列决策部署以及近期《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第八次“司法大拜年”专项执行行动的通知》要求,切实发挥审判执行工作职能,依法维护农民工、职工等入市群体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