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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法院举行“决胜攻坚”执行案款发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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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辉、樊柳  发布时间:2018-09-25 09:57:06 打印 字号: | |
  8月27日下午17点,广汉法院执行局局长唐辉和员额法官袁国贵在四楼视频会议室为221名农民工代表现场发放执行到位的工资款3250000元,其中现金40余万元,转帐支票285万余元,成功让这件涉及众多农民工讨薪的案件画上圆满的句号。

  这起涉民生案件系2014年四川省某建设有限公司承建位于广汉市小汉镇的“广汉市小汉镇南湖新区工地”项目的工资款纠纷。在施工过程中,该公司聘用阚远林等共计221名工人对项目工地进行施工作业。“南湖新区”项目工程竣工后,该公司尚欠上述施工人员工资共计6515744.21元。施工人员多次上门讨薪但却无果。随后,阚远林等221名工人就未发工资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生效后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广汉法院对被执行人承建项目所欠221位民工工资情况逐一进行核对,造册登记,在确认无误后向该公司送达了限期履行通知书,详细告知其拒不履行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及对公司今后发展、社会征信方面的不利影响,并对该公司进行了网络资产查控。2018年2月11日,我院执行人员在执行涉及该建设公司为被执行人的另一系列案时发现“南湖新区”项目发包方转账支付一笔650万元工程款至该公司银行账户。一接到消息,我院执行法官立即前往银行,当即对这650万元采取冻结措施。因当时临近春节, 众多农民工多次到广汉市小汉镇政府、 广汉市群工局等多部门上访,“南湖新区”项目虽已完工,但因221位民工未领到工资,阻挡小汉镇政府交付住房,现场众多安置户、众多农民工聚集的情况已影响到了社会稳定。为了避免事态升级,发生激烈冲突,经协调先期从冻结款中支付工人工资款200余万元,这一情况需要及时化解。但鉴于本案是系列案,另一起案件申请人向修明等7人申请执行标的为420万元,向修明等人作为申请人对已冻结的款项未及时扣划, 也到监察委等多部门投诉。经多次协调,向修明等7人申请人受偿125万 元,阚远林等共计221名工人受偿325万元。

  至此,经过我院执行法官坚持不懈的努力,这起涉及221位民工的案件终于圆满执行完毕。案款兑付现场,刚刚领到工资的民工代表,激动地说:“我们讨要了这么久的工资,也没有着落,广汉法院这么快为我们要到了血汗钱,非常感谢!”为表谢意,农民工代表向广汉法院送来了锦旗,深情表达了他们对我院执行法官的认可和感谢。
责任编辑:唐辉、樊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