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档案室受广汉2018年7月11日特大暴雨影响,广汉市人民法院档案室出现大面积漏水,严重影响了使用。现我院决定对档案室进行防水修葺。
根据档案室的重要性,本次防水工程,应采用符合GB18242-2008《塑性体和弹性体沥青防水卷材》的施工方法(采用SBS聚酯毡做基胎体)。
本工程完工后,质保期为3年。
本次参加投标企业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相应的经营范围),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司鲜章),公司2017年财务报表(盖公司鲜章),公司2018年纳税证明,施工清单报价。
标书最后接收时间为2018年8月13日上午12点整(地点:广汉市人民法院天津路)。联系人:袁非 0838-5225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