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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法院邀请群众观摩网络诈骗案件庭审,提升宣传警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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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梦茹  发布时间:2018-06-19 15:34:06 打印 字号: | |
  2018年6月14日上午9时30分,我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明某某犯诈骗罪一案。因本案具有典型宣传警示意义,我院邀请司法局辖区司法所工作人员及群众共30余人参与了案件旁听。

  本案系一起典型利用网络实施的诈骗犯罪。被告人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冒充自己是资深股票老师,能够提供优质的股票信息。2012年起被告人向被害人编造巨大利益诱惑被告人不断给被告人打款,最终陷入骗局深渊,造成巨大财物损失。期间被告人和被害人所有的联系均通过QQ聊天软件和电话进行,直至案发时双方都没有见过面,被害人所有的打款也都是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进行。在本案中被告人的行骗方式并不高明,但被害人没有主动去核实其真实身份,最终导致自己损失巨大。

  庭审结束后,本案被害人王某接受了媒体采访,现身说法希望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谨防受骗,不要为了所谓的高额回报导致更大的财产流失。

本案审判长、案件承办人刘妍法官也接受了媒体采访,介绍了本案案情,同时对如何预防网络诈骗犯罪给广大群众提出了建议。刘妍法官警示广大群众在投资理财方面要注意以下几点,以免上当受骗:

  一、提高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特别是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

  不要轻信对方在网络上提供的资料信息,特别是涉及要给对方提供隐私信息或要转钱或打款时,一定要认真核实对方的真实身份。

  二、不要贪图便宜,不要相信天上会掉馅饼,任何投资和理财

  都要通过正规、合法的途径,不要期许任何的高额回报降临到你的头上。

  三、在诈骗过程中,犯罪分子往往会利用和抓住被害人的心理特点,通过不停地  变换角色或以微薄的回报以取得被害人的继续信任,如果一旦发现对方可能是骗子,要马上停止汇款并及时报警,以把损失降到最低。

  参加旁听的司法所工作人员和群众纷纷表示,此次公开庭审为广大群众工作提供了很好的警示借鉴作用,具有良好的社会意义,回去后将广泛宣传防骗意识和方法,杜绝身边发生同类事件。
责任编辑:刘梦茹